一、项目概述
瓯江,浙江第二大河,发源于庆元,干流流经龙泉、云和、丽水、青田、永嘉、瓯海、温州注入东海。全程388公里
,总落差1080米,流域面积17958平方公里。河水清澈,水质在国家二级地面水标准以上,是浙江省水质最好的江河之一。
瓯江青田段长82.6公里,落差30.1米,河宽200—400米。两岸群山绵延、山转水转,松涛起伏、绿草茵茵,芦花摇曳、卵石闪金,田园毗邻、炊烟袅袅,景色十分美丽,可与桂林漓江相媲美,有“华东漓江”之称。江中滩多潭深,甲鱼、石斑鱼、娃娃鱼等鱼类资源丰富,而且还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鼋。沿江南北两岸金温铁路、330国道贯穿而过,有省级风景名胜区石门洞以及陈诚故居、鲤鱼山、太鹤山、石郭坑底、温溪榕堤、洲头古民居群等众多景区景点,是浙南奇山秀水旅游线上的黄金地段。在青田段瓯江河段搞游船漂流休闲项目,既是一个内容丰富、情趣盎然的特色休闲观光项目,又是一个能将浙南旅游景点连线成网,发挥整体效应有直接作用的交通项目,同时还是青出县瓯江景区建设,装点关山,宣传促销的重要手段,极具开发价值,前景广阔。
二、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
瓯江水上休闲旅游开发前期集中在石门洞景区的瓯江景带,从海口高沙至石门洞渡口再到船寮雷石一带,开发风帆船、竹排、橡皮舟、游轮等漂游项目以及天然游泳、河滩野炊、烧烤、露营等休闲项目,涉及河道约30公里,总投资约428万元人民币。
(见下表)
| 建设内容 |
创意及用途 |
建设规模 |
投资估算(万元) |
| 游船码头 |
游船停泊游人亲水 |
6个 |
120 |
| 风帆船、竹排、游轮、橡皮舟 |
水上漂流工具 |
20条、10条、2艘、20条 |
180 |
| 天然泳场 |
健身、戏水 |
瓯江一段 |
30 |
| 野炊、野营 |
春游秋游、野外活动 |
沙滩、草地10000m2 |
18 |
| 服务设施 |
商务、接待 |
400平方米 |
80 |
三、市场分析
根据青田县的区位条件,一级市场为本县及丽水市、温州市,二级市场为宁波、杭州、金华、上海等地,三级市场为其他各地到浙南奇山秀水之旅的中外游客。按照青田县风景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年乘坐游轮、风帆船、竹排、橡皮舟等各类游船人数5万人次,在天然游泳场游泳客人2万人,野炊露营活动2万人次。
四、有利条件
1、县委县府已高度重视以上项目的推出,给予土地、税收、管理等各种优惠政策。旅游部门负责协调并为客户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2、瓯江流域石门洞至鹤城镇段两岸风光优美,景区景点集中,交通便捷,附近客源丰富。
3、水、电、通讯便利,建材及劳动力资源丰富,特别是有许多富有经验的船工,将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根据青田县风景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及青田县及周边地区目前旅游市场的消费情况,结合有关景区的经营情况,选定以下经济效益预测的基础数据,确定年经营收支状况如下:
1、年营业收入总计人民币165万元
①乘坐游轮、风帆船、竹排、橡皮舟等每人次平均以20元计算,则:5万×20元=100万元。
②天然游泳场每人次以10元计算,则: 2万人×10元=20万元。
③露营、野炊等每人次平均消费10元计算,则:4万人次×5元=20万元。
④游客其他消费收入每人次5元计算,则:4万人次×5元=20万元:
⑤年营业总收入合计为165万元。
2、营业各项总费用(成本、税金、管理费、营业外支出等)按营业总收入的60%计算,则需165万元×60%=99万元。
3、利润:营业总收入减去营业总费用,则:165万元-99万元=66万元
4、投资回收期:项目建成以后按每年利润10%的增加速度,则投资回收期限约为5.2年。

(二)社会效益:本项目建成将丰富瓯江旅游内容,促进水上交通,能将浙南旅游景点连线成网,对浙南旅游业有直接的促进、宣传作用。有利于扩大青田知名度和加快青田旅游业的发展,并为瓯江沿途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青田县财政收入,社会效益好。